珠海育儿假规定是怎样的,珠海育婴师考证条件

2023-03-25 09:03:10 母婴育儿 54

劳动法育儿假最新规定

劳动法育儿假最新规定如下: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七日的护理假。该决定将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决定,第十九条修改为:“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有子女死亡或者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等额再生育子女。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广东育儿假细则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处的“假期”应特指育儿假,“用工成本”包括了休假员工的薪资福利待遇支出、临时聘用或顶岗工作的相关费用支出等,此处的“分担”并不是与劳动者之间的分担,而依旧应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育儿假十天属于带薪假日,不包含休息日也不包含年节假日,育儿假法律没有规定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故员工可以申请分开休。

广东省规定育儿假多少天?

广东育儿假期是10天。男女双方按照法律的规定生育子女后,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各自享有十天的育儿假,这10天的育儿假,由职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确定在何时进行休假。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让职工休假的,应当由政府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进行改正。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落实本条例规定假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广东育儿假10天细则

法律分析:为保障三孩政策落地,条例强化支持生育的配套措施。条例增设父母育儿假,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每年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条例强调政府通过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并在就业服务、配租公租房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同时,“鼓励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并要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广东育儿假2022最新政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育儿假执行细则

2021年12月1日上午广东省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育儿假最新规定:

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每人各享受10日育儿假。

育儿假施行时间:液段

2021年12月1日起

拓展:

根据新条例,其他变化如下:

1.条例简化再生育管理,明确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

2.条例删除与三孩政策不相适应的制约措施,包括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婚育证明违法责任和强制执行等内容。

3.新增护理假: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

4.条例新增生育支持措施,提出各级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闹哪誉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配租公租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鼓励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5.条例明确,要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缓运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学校、商业楼宇及青年女职工集中的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开放。

育儿假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按照当年内夫妻实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情形确定,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育儿假支持的对象是符合要求的夫妻,一般规定在子女满三周岁之前,每个人可以每年有五个工作日的假期,既可以连着休,也可以分开休,而且这个时期内的工资待遇和平常一样。天数:条例中规定了育儿假,育儿假是那些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假期。育儿假可以连续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天数则是按照3岁以下子女数量累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个周岁以内,夫妻每人每年都有5个工作日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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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绊嘉妇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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