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新规定2022,育儿假解读

2023-03-25 03:03:15 母婴育儿 55

劳动法2022年新规定育儿假

2022年11月1日起,《劳动法》关于育儿假的规定开始执行。

相关规定总结如下:

①育儿假所指的年度是日历年,从孩子出生起至3岁的期间为36个月(含36个月)。育儿假在一个日历年内可以休四次,最后一次必须在孩子36个月大之前休完。

②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正常出勤率支付。3岁以下的夫妇每年有权享受总共10天的育儿假,被视为出勤。育儿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次累计。

③休假期限和待遇标准由用人单位依法规定,奖金由用人单位的自主决定。

另外,不同地区的育儿假天数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北京子女在未满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而河北每年可享受10天的育儿假,山西每年可享受15天的夫妻双方休假,因此具体休假要求和细则应根据当地实施标准执行。

广东育儿假2022最新政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育儿假执行细则

2021年12月1日上午广东省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育儿假最新规定:

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每人各享受10日育儿假。

育儿假施行时间:液段

2021年12月1日起

拓展:

根据新条例,其他变化如下:

1.条例简化再生育管理,明确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

2.条例删除与三孩政策不相适应的制约措施,包括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婚育证明违法责任和强制执行等内容。

3.新增护理假: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

4.条例新增生育支持措施,提出各级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闹哪誉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配租公租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鼓励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5.条例明确,要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缓运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学校、商业楼宇及青年女职工集中的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开放。

贵州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

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法定产(休)假天数法规: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由此可以看出,贵州省2022年的育儿假是: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

法律依据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法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

2.符合相关法规生育的,除享受法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3.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法规享受休假。

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

北京: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3周岁前,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上海市:在孩子满三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五天的育儿假。

天津市:在子女不满三岁期间,雇主每年将给予夫妻10天育儿假。

重庆市: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休育儿假至孩子年满1周岁,或者夫妻双方在孩子年满6周岁前每年可休5至10天育儿假。

河南省:在孩子年满3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有10天的育儿假。

广东省:如果孩子不满一岁,父母每年应享受10天的育儿假。

江苏省:孩子年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黑龙江省:每年给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10天育儿假。

江西省:在孩子不满3岁期间,夫妻双方每年有10天的育儿假。

四川省:子女不满三岁的夫妇每年总共享受十天的育儿假,这被视为出勤。

贵州省: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吉林省: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山西省: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年给予15天的育婴假。

青海省: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年给予15天的育婴假。

甘肃省:孩子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年15日给予育婴假。

河北省:孩子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年10日给予育婴假。

浙江省:三岁以下婴儿的父母双方每年可享受10次育儿假。

福建省:如果孩子不满三岁,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安徽省:孩子不满三岁的,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10天育儿假。

湖南省:依法生育子女(含依法收养)且子女年龄在0至6周岁的,夫妻双方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湖北省:三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10天育儿假。

云南省: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总共享受10天育儿假。

内蒙古省:除我国法规的产假外,在孩子年满3岁之前,双方每年都有10天的育儿假。

辽宁省:有三岁以下子女的夫妇每年总共享受10天育儿假。

广西省:夫妻双方在孩子从零到三岁时,每年享受总共10天的育儿假。

宁夏省:在孩子0-3岁期间,丈夫和妻子每年有10天的育儿假。

安徽省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

安徽省的育儿假期是10天。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子女的,在子女6周岁之前,双方每个各自享有10天的育儿假,在育儿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发放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说明相应的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发放足额的报酬。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二条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

(三)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上海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

上海育儿假期是5天。夫妻按照法律的规定生育的,在孩子年满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个各自享有5天的育儿假,在育儿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劳动报酬。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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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绊嘉妇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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